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按照《征兵工作条例》《兵役登记工作规定》及《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现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6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石家庄市鹿泉区范围内,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含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初中毕业20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退役军人应当及时办理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年满17周岁(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女青年和女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三、登记方式
初次兵役登记主要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由公民通过兵役登记网络平台自主完成;采取现场登记方式的,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兵役机关的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兵役登记站、兵役登记点组织实施。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1月31日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适龄男性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按网页提示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初次登记的适龄公民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往年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携带《兵役登记证》到兵役登记站核验注册。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各乡镇(街道)、高校兵役登记站对适龄公民身高、体重、视力、病史和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入伍态度等进行体格初检和政治初考,并依法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各乡镇(街道)、高校兵役登记站将县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或家长。《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兵役登记工作规定》明确: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兵役登记工作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视情况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
《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规定:河北省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理劳务输出、招生时,必须查验符合兵役登记条件公民的兵役登记情况。对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当年未核验注册的,必须进行登记或核验注册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受理
适龄公民及家长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河北征兵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兵役登记流程和政策信息,或致电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
鹿泉区征兵办:81561040
获鹿镇:82016796
上庄镇:82239052
宜安镇:82218277
寺家庄镇:89178810
李村镇:80677920
山尹村镇:83890531
铜冶镇:67362817
黄壁庄镇:83899587
大河镇:83893709
白鹿泉乡:82191761
石井乡:82016296
上寨乡:80677364
开发区:6736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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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思彤 刁志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