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康某某被抓捕!
2025 年 10 月,灵寿县康某某在明知拨打手机口诈骗电话是为电信诈骗助力的情况下,仍用他人手机卡多次拨打,从中获利 3000 元。灵寿县公安局经调查,掌握其陈述申辩、手机检查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作出处罚决定:对康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 3000 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3000 元。康某某需在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 3%加罚,但不超过罚款本数。若不服处罚,可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