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高新区发布多则征收土地公告:征收王家屯村东等区域吴村0.1315公顷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征收吴村相关区域1.3109公顷土地作工业用地;征收扬帆路等相关区域王家屯村3.0303公顷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征收扬帆路相关区域辛兴铺村0.8616公顷土地用于同类用途;征收南张村相关区域0.7518公顷土地作工业用地。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