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曲周学者粗心乌龙,
史料为证:
增福财神李诡祖确属三国魏文帝曹丕时期,
而非南北朝“北魏”
笔者此前曾就“增福财神”李诡祖的生活年代撰写两篇考证文章,一详一略。 (链接附后)
近期补充梳理曲周地方文献时,发现五份关键史料。其中仅一处存在传抄误写,其余均明确指向其为三国魏文帝曹丕时期人物,部分曲周学者轻信误写之“北魏”说,实属考据粗心所致,也是一段史学趣话。
因前文地方志类三分文献未引用,故再撰本文,以求翔实。
一、五份核心史料:四份明指魏文帝,一份存误自相矛盾
(一)《畿辅通志》:官修总志的权威定性
清代李鸿章监修、黄彭年总纂的《畿辅通志》卷五十载:“增福祠:在府治内,曲周在县治东……开祀旧邑侯李诡祖。按:诡祖家世淄川,魏文帝朝仕曲梁时,极狐妖塞横水,贻福孔多,故作祠祀之。唐封增福相公,元封福善平施公,祠因以是名。”
作为直隶地区官修总志,其编纂团队考据严谨,“魏文帝朝”的表述直指三国曹丕,无任何歧义,与李诡祖“塞横水”的政绩记载互为支撑,权威性无可辩驳。
绝不会把“北魏孝文帝”误为“魏文帝”。.魏文帝就是“魏文帝”。
(二)《曲周县志》祠祀条:原文自相矛盾,误写“北魏”可证
民国廿二年《曲周县志》卷九“增福李公祠”条原文:“增福李公祠亦名‘财神庙’:在城内东街道北,祭祀北魏曲梁令李诡祖。案郡乘,公家世淄川,魏文帝朝仕曲梁。时殛妖塞横水,心切民隐,贻福孔多,既逝之后,民作庙祭祀之……有唐封‘增福相公’,元封‘福善平施公’。”
此条最具辨析价值,且有意思:开篇误写“北魏”,但后文随即引用更早的上一级文献“郡乘”明确“魏文帝朝”,前后矛盾直指“北魏”为后世传抄讹误,而“魏文帝朝”才是原始史源的真实记载。
一时笔误也难免,是人都会犯错。
(三)《曲周县志》宦迹条:无“北魏”表述,印证“文帝”所指
民国廿二年《曲周县志》卷十一“宦迹·令”条原文:“李诡祖,淄川人,文帝时出宰曲梁,决事如神。时妖狐作孽,李多方除之。值大水坏民田庐,筑防导引以杀水患,民获安堵,人思其德,立庙祀焉,入名宦祠。”
此处仅称“文帝时”,未附“北魏”,结合魏晋南北朝史料惯例,“文帝”单称必指魏文帝曹丕——北魏孝文帝拓跋宏从未被简称为“文帝”,其正史称谓必带“孝文”二字,此条进一步佐证李诡祖任职于魏文帝时期。
(四)明代王一鹗《重修增福庙记》:乡贤亲证,溯源明确
明代曲周籍兵部尚书王一鹗所撰碑记:“增福崇祭祀旧邑侯李公也。案郡乘,公家世淄川,魏文帝朝仕曲梁。时殛妖塞横水,心切民隐,贻福孔多,既逝之后,民作庙祭祀之。”
王一鹗重修本地庙宇时,考据依据为当时尚存的“郡乘”,与《曲周县志》援引史源一致,“魏文帝朝”的表述直接呼应,且为乡贤亲历所记,可信度极高。
(五)元代胡仲昇《福善平施公碑记》:间接印证,史料链完整
元代碑记载:“仰惟福善平施公,淄川人也,仕魏文朝,出宰曲梁……既昇之后,遂立庙宇而敬致祭祀享。”
“仕魏文朝 ”虽未明标“魏文帝”,但也只有这一种解读,而绝非北魏孝文帝。
二、谬误辨析:“北魏”说实为孤证误读
上述五份史料中,仅《曲周县志》祠祀条开篇一处提及“北魏”,且存在三大致命缺陷:
其一,同条后文引用更权威的“郡乘”纠正为“魏文帝朝”,自相矛盾证明“北魏”为误写;
其二,无任何其他史料佐证“北魏”说,属典型孤证;
其三,混淆“魏文帝”与“北魏孝文帝”的正史称谓规范,违背史学考据基本常识。
部分曲周学者轻信此孤证误写,忽略其余四份史料的一致指向,未对县志内部矛盾进行辨析,导致将三国魏文帝时期的李诡祖误判为北魏孝文帝时期人物,实为不应有的考据乌龙。
结语
廓清乌龙,回归历史本来面目,宏扬新时代财神文化。
(附 原文链接增福财神李诡祖生活年代考—— 属三国曹魏魏文帝曹丕时期,而非南北朝北魏孝文帝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