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减轻“两癌”患病妇女经济负担,邢台市任泽区妇联印发《2026年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工作方案》。即日起,我区开展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工作,现就救助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经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申报时间
即日起——2026年3月31日
申报流程
(一)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26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诊断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种病情证明(诊断证明或病历原件,需有宫颈浸润癌ⅡB或乳腺浸润癌字样);
4、低保(特困)人员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易返贫致贫、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需提供村级低收入类别证明、镇级贫困证明等材料。
(二)村(社区)、乡镇妇联负责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妇联。
(三)区妇联负责核实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及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种病情证明,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对象的低收入状况等情况全面审核后,加盖区妇联和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公章,上报至市级妇联。
注意事项
1、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0000元,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2、往年已申报但未救助过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本次救助严格按照救助资金总额和标准进行救助,省市妇联根据救助资金总额和全省申报人数,按比例分配救助名额进行救助。
具体详情可咨询乡镇、村(社区)妇联
区妇联电话:0319——7512075
附件1 2026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