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区中小学教师要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各项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要求教师认真履行拒绝有偿补课的承诺。
二、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寒假时间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四、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辅导班等。
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同事、家长或其他人员组织的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