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2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和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3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2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和〈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3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邯自然资规呈〔2026〕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2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和《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3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
二、《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2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范围为:北至永通路、西至商务区八街、南至商务区纬一路、东至商务区九街,总面积19.88亩;《邯郸市经开区DQHX09—03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范围为:北至永通路、西至商务区十街、南至商务区纬一路、东至商务区十一街,总面积15.31亩。
三、你局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指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用地审批程序,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