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黄骅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荣军同志黄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金生同志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姬新春同志为黄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岗同志为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决定免去:
王普庆同志黄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孙进同志为黄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