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疑问,像一根刺,不弄清楚总会硌得慌。
复议之路走不通,我选择了诉讼。
不是非要“较劲儿”,而是有些问题绕不开:
第一,这笔罚款到底有没有进国库?
如果处罚真实存在,2023年9月8日后十五日内的入库记录本该是清晰可查的。
对行政机关而言,提供这笔款项的国库入库信息,并非难事。可为什么始终得不到明确答复?是信息保管疏漏,还是另有隐情?
第二,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真实存在?
若真实存在,为何所有官方渠道都查不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应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既是程序要求,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基础。
如果连处罚决定书都“查无实据”,那所谓的“处罚”又是否合法合规?
第三,若存在违规,谁该担责?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作为行政机关,显然难辞其咎;如果处罚真实但未依法公开,或款项未按规定入库,那么石家庄市人民医院重症肌无力科室的负责人乞国艳也应依法承担责任。
我始终认为,作为与该行政处罚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我有权知晓:罚款是否入库、何时入库、停医保起止时间。
这些信息不仅关乎我的知情权,更关乎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复议不予受理,我就走行政诉讼;诉讼若有波折,我也会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继续主张权利。
因为我相信,在法治社会,每一个合理的疑问都该有回应,每一份合法的权益都该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