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正定二五六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明细》。
(四)护理岗位接收2026届应届生,笔试、面试通过后先签订实习协议,毕业后(2027年7月)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职称证)方可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如未取得上述资质视同不胜任工作岗位,不予办理相关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