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石家庄空置房物业费只需交20%是真的吗?
小编回答: 确实有这个规定,但有前提条件。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写得很明确:"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条规定目前仍然有效,石家庄市住建部门在2024年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也再次确认了这一条款。
不过别高兴太早,这里面有两个硬条件:第一,空置的起止时间必须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如果你签的物业服务合同里另有约定,就按合同来,实际操作中,不少物业公司会在合同里约定空置房全额交费,这就把地方条例给"架空"了。如果物业不认,你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拨打12345投诉。
再说句实在话,石家庄这个20%的比例在全国算最低的了,大多数城市空置房是交70%,《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约定交纳物业费,并没有规定空置减免比例,所以这个20%是石家庄的地方性规定,换个城市不一定适用,想享受这个优惠,关键是提前跟物业报备、走好手续,别等到交费时才说"我家没人住",那就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