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联通石家庄分公司因套餐虚假宣传被省通信管理局处罚款40万元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冀通信罚决字〔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2-09 08:55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处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韩玉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28822955B
案由(事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在业务推广过程中存在对套餐销售状况不实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在“19元300G全国流量、200分钟通话”业务推广过程中,存在“外省乘火车来石办卡”等对套餐销售状况不实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引发舆情。
处罚类型:罚款
违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罚则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结果:处40万元罚款
处罚机关: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6年2月5日
来源: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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