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2025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相关要求,院团委决定对我校2025年度青年志愿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主体奖项种类:优秀志愿者、杰出志愿者(指标见附表1)、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优秀组织。
二、参评条件
1.“优秀志愿者”参评条件
(1)对志愿服务精神有较深刻认识,积极参与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或各系青年志愿服务队的志愿活动,表现突出,能体现我院大学生的优良素质;
(2)已在“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志愿汇”app)注册,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且信用时数达到所在组织平均时数。
(3)参评校级优秀志愿者的人员必须获得本学年度院级优秀志愿者称号。
2.“杰出志愿者”参评条件
(1)对志愿服务精神认识深刻,年度参与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或各系青年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表现突出且在活动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2)已在“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志愿汇”app)注册,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且信用时数是所在组织的排名中的前10名。
(3)参评校级杰出志愿者的人员必须获得本学年度院级杰出志愿者称号。
3.“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参评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机制健全,成绩突出,社会影响明显;
(2)已在“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志愿汇”app)注册并利用该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布的签到活动不少于7个。
4.“优秀组织”参评条件
积极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积极拓展志愿服务项目,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明显成绩,受到广泛好评。
三、申报要求
1.本次表彰活动是总结我院志愿者工作进展、宣传志愿精神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做好总结和推报工作。推报结果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所有申报个人申报表中个人事迹不多于500字,并附一张志愿汇公益履历,集体和优秀组织需填报申报表并附不少于1000字包含图文的事迹材料(如有视频资料可以随附),并提交“志愿中国”信息系统或“志愿汇”APP中签到活动数量截图。
3.各系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我院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四、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系需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总结表彰活动,对所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取消本年度所在单位优秀组织的申报资格。
2.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各系于2026年3月18日下班前将推报纸质材料上报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stdsftw@163.com。
3.联系咨询:
团委办公室 谢老师 0311-84576058
青协主席 王冰雨 1520016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