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38号文卡住了石家庄房地产开发用地?最近不少网友都在问这个问题。
其实自然资源部已经澄清了,“不给房地产项目批地”属于误读。政策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但不等于停供房地产用地。
我看大家的误会点主要集中在“什么才是新增建设用地”上。
最常见的,这是一块农田或者山地,它是受“三区三线”管控的,包括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你要想把这块地变为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开发建设,这就叫“新增建设用地”。
根据自然资源部38号文,以后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同时实行“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机制,控制城市无序扩张。
什么叫“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呀?也就是你先把历史遗留的那些已批未建的、长期闲置的、低效利用的土地盘活了,再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而且是盘活多少新增多少。
38号文对时至今日还在搞“摊大饼”的城市肯定是一记重拳,老城区搞得破破烂烂不想管了,还想开发新城,浪费宝贵土地资源,门也没有。
38号文对石家庄几乎没什么影响。因为近几年我们搞的是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用地主要来自城中村拆迁、老旧小区改造,还有低效土地再开发。
除了房地产,这几年打通的断头路、新建的绿地公园、打造的运动场地、保护的工业遗存等,也都得益于城市更新对已有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
真正的“新增建设用地”基本都位于滹沱河周边,原来是行洪区,不能搞开发,后来国家调整了防洪规划,我们这压缩了行洪滩地的宽度,在滹沱河中游的安平、饶阳就相应的把行洪区加宽了,并提高了下游献县泛区的蓄洪、滞洪能力。
而且石家庄城市建成区内分散布局的99万亩基本农田也全都调出了,也就是现在主城区内没有基本农田,周边县区相应增加了99万亩农田,占补平衡。
还有城发投现在手里的土地储备非常充足,存货多了去啦!根本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用地断供的可能性。
各位这下放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