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所有申报均需在此时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用人单位的申报、初次申报和退回补正后再次申报)
1.取得石家庄高新区人才绿卡并持卡满一个季度;
2.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发卡人员;
3.申报2026年第一季度房租补贴的人才需在高新区实际交满2026年1、2、3月三个月的养老保险。
1.持卡人才个人申请。持卡人才如有个人信息需要修改请登录石家庄高新区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完善个人信息等待人才中心审核。(特别提醒:银行账号为本人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
完善信息后或无须完善信息的持卡人可直接在服务项目——房补申请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提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之后等待用人单位经办人进行审核。
2.用人单位初审。
(1)审核: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高新区人才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房租补贴审核”模块对持卡人才的申请信息进行初审。
(2)核定:审核无误后,在“房租补贴核定”模块中上传企业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1.税种不限,增值、印花均可,但不能上传个人所得税、社保、工会会费等由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票据;2.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和申请人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保险缴费时间需要到2026年3月),核定后将信息推送至人才中心进行复审。

特别提醒:单位初审为两个步骤1.审核,2.核定。如图所示,两步缺一不可,请企业务必于2026年3月31日17:00前完成全部审核,如有问题被退回的,也需在此时间前将修改后的申请提交上来,过时系统会将信息退回到持卡人处,且本季度无法再申请。
3.人才中心复审。人才中心于4月17日前统一对持卡人才的房租补贴进行复审和核定。
1.河北生源的人才请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或至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石清路9号)打印《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表》。
2.外地生源的人才请至就读学校查找招生底册或对应省教育考试院的证明。
3.上述材料中的录取信息中需明确注明“本科一批”,如无注明,均视为本科其他批次。如需更改本平台个人信息中的“学历学位”请联系人才中心,修改后方能提交房租补贴申请。
由其他区(县)携区(县)级人才绿卡转入,按照中级职称标准申领房租补贴的人员,中级职称证需为来石时所携带的,即在外地工作时取得的,并且发证机关、工作单位等均需为外地信息,房租补贴按高新区标准重新认定。
1.绿卡到期人员请在到期的当季度或下季度申请全部应发未发的房租补贴,超时将不再进行补发。
2.转出人员请在转出日期的所在季度或之前申请全部应发未发的房租补贴,转出后将不再进行补发。
七、咨询电话:8509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