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站西北角,静静矗立着一块通高约2.2米的青石碑,刻有820个繁体字、26段章程条文,是全国铁路现存唯一的近代铁路客运石刻章程,全称为《正太铁路局紧要告白路章摘要》,简称:正太铁路路章碑。
立碑缘由:护民生 破困局
1907年,正太铁路全线通车,与京汉铁路在石家庄交汇。
两条铁路穿村而过,将石家庄村东、休门与栗村村西彻底隔断,行人、车辆往来须穿越铁路股道。
彼时铁路沿线无安全防护设施,火车撞人、伤畜事故频发,成为当时石家庄最突出的民生痛点。
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防止群众伤亡、普及铁路安全常识,1910年9月(清宣统二年七月),正太铁路局在正太铁路石家庄站站前立碑,将客运组织、行车治安等核心章程刻于石上,成为近代中国最早的铁路安全管理规范之一。
石刻档案:820字的“铁路行为准则”
碑通高约2.2米,宽约0.82米,厚约0.2米,为青石质地,碑文为繁体阴刻,全文共26个段落、820字,分为两大核心板块,每一字都承载着近代铁路管理的严谨逻辑。
路章摘要:明确划定铁路禁入范围,要求“闲杂人等万勿擅进车站围墙界内”,从源头规避安全隐患。
行车治安章程:系统涵盖进站乘车、乘车守责、补票规定、禁乘事项、行走要点、设备治安六大要素。其中对“滥醉者、传染病者禁乘”“禁止攀爬车辆、沿线行走”等规定的详细刻载,是近代中国铁路客运管理的原始范本。
中国铁道博物馆明确认定,该碑是全国铁路现存唯一的、同时涉及铁路客运组织、票务管理、行车治安的石刻文献,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
百年足迹:从老站到新站 守护始终
正太铁路路章碑的历程,与石家庄铁路的发展同频共振,始终守护着这座城市的交通原点:1910年:立于正太铁路石家庄站站前,是早期石家庄的交通“第一规尺”;
1987年:为配合石家庄老客站建设,迁移至老客站贵宾室院内西侧,陪伴无数旅客走过岁月;
2014年10月29日:随着石家庄新客站投用,碑迁至新客站站房西北角。
从老站到新站,它跨越百年,始终守护着往来旅客,成为连接石家庄新旧铁路文明的纽带。
该碑于1984年12月被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石家庄市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10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五批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孤本价值:镌刻铁路史的“活档案”
为什么说它是“全国唯一”?
中国铁道博物馆的、界定给出了答案:它是目前中国铁路范围内仅存的、系统记载近代铁路客运组织、票务管理、行车治安的石刻文献,没有任何同类碑刻可与之媲美。
对石家庄而言,它是城市起源的直接物证——记录了这座城市从交通割裂走向秩序规范,见证了石家庄从村落到枢纽的成长轨迹;对铁路史而言,它是近代中国铁路管理制度的“活标本”,现代铁路客运规章的核心逻辑,在这820个刻字中能找到清晰的源头。
结语
正太铁路路章碑,不是简单的文物,而是刻在石头上的“石家庄第一秩序手册”,也是全国铁路史料中的孤本瑰宝。以820个刻字,见证着铁路与城市的共生、秩序与发展的共生。
每一位路过新客站的人,都能与它相遇,这不仅是一块碑,更是石家庄与中国铁路共同成长的鲜活记忆。
碑額:正太鐵路局緊要告白路章摘要
立碑時間:宣統二年七月 西曆一九一〇年
路章摘要 為維持秩序,免出險起見,用特勸戒閒雜人等,萬勿擅進車站圍牆界內,違者查拿送局懲治。火車開行時,乘客不得探首窗外、向外張望,亦不得將物件拋擲車外,違者送交警局究辦。 乘客在車上拾得他人物品,須交予列車員,由列車員出具收條,待失主認領;若隱匿不交,一經查出,照章懲處。車上嚴禁隨地吐痰,須保持清潔衛生,違者處以罰款。凡患有傳染病、重病者,不得乘車;醉酒滋事者,不得乘車;攜帶物品性質、體積或氣味有礙公眾者,不得乘車。乘客須憑票乘車,車票所載座位不得越等佔用,違者補票並處罰款。火車未停穩或已開動時,嚴禁上下車,違者發生事故,責任自負。兒童乘車須有成人陪同,無人陪同之幼童,車站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行李物品須按規定辦理託運,不得隨身攜帶危險品、違禁品,違者沒收並送交警局。乘客購票後,不得隨意退票、改簽,特殊情事須經車站同意,按章辦理。 乘客對車票、座位有疑義,可向車站人員查詢,人員須如實解答。乘客不得無票乘車、越站乘車,一經查出,除補票外,並處罰款。乘客不得在車內喧嘩、打鬧、吸煙,務守車內秩序,違者處罰。乘客不得損壞車內設備、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乘客乘車時,須愛護車內衛生,不得亂拋垃圾,違者罰款。 乘客下車後,不得在站台、站線逗留玩耍,須依規出站,違者查拿送局。 車站人員須認真查驗車票,核對乘客資訊,杜絕無票、錯乘、漏乘。列車員須核對車票、查驗身份,維護車內秩序,保障乘客人身安全。車站須設公告欄,及時公佈列車時刻、票價、規章,便民查閱。鐵路沿線須設警示標誌,提醒行人、車輛避讓,慎防意外。鐵路執事人員,須恪遵規章,盡心職守,保障鐵路運輸安暢。乘客務須恪遵路章,聽從人員指揮,共維運輸秩序。 本路規章未盡事宜,參照相關法規及路辦章程辦理。乘客對路章有異議,可向車站或上級局處陳述,局方酌核辦理。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施行,舊有章程與此相悖者,悉以此章為準。
本章程由正太鐵路管理局負責解釋。
宣統二年七月 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