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起,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多项重要调整,这些变化直接影响着广大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和提取权益。本文将为您系统梳理新政要点,解答常见问题,并详细介绍公积金除了住房贷款外的多种用途。
一、2026年4月1日新政核心变化
1. 商转公受益群体扩大
自2026年4月1日起,“商转公”业务受益群体从“石家庄市缴存职工”扩展至全国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这意味着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2. 人才绿卡条件放宽
取消申请人家庭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记录的限制条件。
持有效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20万元。
3. 提取频次限制全面取消
2026年4月1日起,以下六类提取情形取消“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或“每月提取一次”的限制: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高新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符合办理多次提取相关政策的
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增设电梯,存在个人分摊费用支出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
取消限制后,缴存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时间,不再受固定频次约束。
4. 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优化
以申请人家庭(含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计算,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具体调整为: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详解
1. 正常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取以下多种计算方式中的最低值,且为万元整数倍:
(1)还贷能力计算(最主要方式)
(2)首付款比例限制
(3)最高额度上限
特殊提高额度:
2. 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计算
与正常缴存职工的主要区别在于:
3. 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不同的计算方式
当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不同时,采用基数合并计算原则:
优化策略:如果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差异较大,可通过调整缴存比例来优化贷款额度:
1.提高低基数方的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将低基数方的比例调至上限,快速积累账户余额
2.双方同步提高比例:最大化月缴存额积累,缩短余额达标时间3.差异化调整:根据双方单位政策,灵活调整比例组合注意:缴存比例每年仅7月可调整一次,需提前向单位申请。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组合贷可以提前还款只还商业贷款吗?
可以。石家庄的组合贷款政策支持单独提前偿还商业贷款部分,这是比较划算的选择,因为商业贷款利率通常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但需要注意:
2. 商转公的公积金政策是什么?外地职工可以办理吗?
可以。自2026年4月1日起,商转公受益群体扩展至全国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需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缴存城市选择石家庄,点击“便民工具”—“市区商转公预约”进行预约。
办理条件:
3. 可商转公的银行有哪些?
目前支持办理“以贷还贷”方式的银行有:
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工商银行、民生银行、河北银行、光大银行
“先还后贷”方式对原商业贷款银行没有限制,但需自筹资金先行结清原商贷。
4. 组合贷不允许商转公吗?
是的。根据政策规定,“商转公”业务只限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需借款人自行结清。
5. 公积金提取次数有限制吗?
2026年4月1日起,六类提取情形取消频次限制:
无房租房提取
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提取
取消限制后,缴存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时间,不再受“每年一次”或“每月一次”等频次约束。
特别说明: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提取频次,由每12个月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四、公积金除了住房贷款,还有哪些用途?
1.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自2025年12月15日起,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当年未提取的金额可结转累计提取。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贷期间,可每月提取贷款结清之前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这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
3. 租赁住房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高新区及职工缴存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提取额度提高至18000元/人;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高至21000元/人。
4. 购置大宗家具、装修等
虽然政策文件中未直接提及“购置大宗家具”,但通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可以覆盖相关的住房消费支出。
5. 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
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增设电梯,存在个人分摊费用支出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相关费用。
6. 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生活保障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生活保障。
7. 在申请银行消费贷款时的加分项
公积金缴存记录是个人信用和稳定收入的重要证明。在申请银行消费贷款时,良好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可以:
证明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体现良好的信用记录
提高贷款审批通过率
可能获得更优惠的利率
五、办理建议与注意事项
1. 贷款申请前准备
2. 提取办理要点
材料准备:根据不同提取情形准备相应材料,如租房需提供租赁合同,还贷需提供还款明细等
异地提取:取消异地提取限制,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时不再查验户籍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物业费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3. 商转公办理流程
)条件审核:确认符合商转公条件,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
)预约申请: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预约
)材料提交:准备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
)选择方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方式
)办理抵押: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公积金贷款发放,结清原商贷
4. 重要提醒
政策时效性:本文基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具体执行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区域差异: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与其他县(市、区)在贷款额度、套数认定等方面存在差异
咨询渠道:如有疑问,可拨打12329热线或前往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咨询
结语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制度的受益范围,优化了贷款和提取政策,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灵活便捷的服务。无论是本地职工还是异地缴存职工,都能享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公积金权益。
建议广大缴存职工充分利用公积金的多项功能,不仅用于住房贷款,还可以在租房、物业费支付、老旧小区改造等多方面发挥资金效用。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务必详细了解最新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顺利办理。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正在不断完善和创新,为石家庄市民的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支持。随着政策的持续优化,相信未来公积金将在更多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市民实现美好居住梦想。
如您有公积金住房贷款或购房需求,可拨打电话13315980048或私信作者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