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48年,隶属于石家庄国控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77年历史的国有大型集团企业,主营业务覆盖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热力工程,隧道工程,园林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营,混凝土制品生产·运输·销售;机械租赁,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检测,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房地产开发。
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三级、“公用管道安装(GB2)”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等资质,年施工能力在50亿元以上。公司近年来承建省市重点工程二百余项,获得市政金杯奖、省优质工程、省样板工程、市优质工程等国家及省市奖项百余项,得到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在桥梁整体顶升、超长距离泥水平衡顶进、装配式施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引领了行业发展。因工作需要现委托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周期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5日17:00。
报名网址: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
①进入网页点击“登录/注册”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进行登录(初次使用本平台报名人员,请先进入“个人中心-我的附件”中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
② 点击“政企招聘”进入对应公告报名参加并选择报名岗位--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带*号内容均为必填项,如不涉及则填写“无”)--点击“提交”完成报名。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应聘者尽早报名。
本次应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应聘者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应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标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报名后,系统将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名结果,应聘者可在“个人中心-我的报名-初审结果”。待审核及审核通过状态下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者,可根据反馈原因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7:00。
3.缴费方式
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在“个人中心-我的报名-审核通过”点击“去缴费”进行扫码缴费(仅支持电脑端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此费用为报名费,请认真核查信息,一经缴费,除不可抗力原因,一律不予退费。特别注意:提示“支付成功”并点击确认,方可视为完成报名。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12:00。
(二)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2.笔试内容本次笔试一套试卷,内容为《专业知识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成绩的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环节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资料以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具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将以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面试内容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优先。岗位要求中无优先条件的,笔试高者优先。如成绩仍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依据考生所报岗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医院官方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试用和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试用及录用手续。
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设定试用期限,试用合格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决定录用:对经试用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组织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以项目为周期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311-86960522/8696052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