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计2027年毕业的初中学生。
1.具有石家庄市户籍,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
(1)石家庄市在读八年级考生(包括休学后,复学至2024级的学生);
(2)现在外地就读八年级,意向回石家庄市升学的考生。
2.无石家庄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具有石家庄市学籍的八年级考生。
(二)未参加过石家庄市初中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或“石家庄市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也没有河北省内其他地市八年级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且拟于2026年毕业的初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