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岗位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对于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干部、中共党员、有职称者,以及拥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辅导员岗位、办公室文员岗位需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过硬,形象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授课具有感染力。
3、国家重点大学毕业、高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