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某科技公司与84家小微零售商商标权侵权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该案创新构建“三维穿透解纷机制”,以一案调解方案辐射多案化解,实现纠纷高效化解与源头治理双效统一。

案例十:某科技公司与84家小微零售商商标权侵权纠纷调解案——“三维穿透解纷机制”破解商标批量维权难题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系某系列注册商标的维权主体,该公司向法院集中起诉84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均为小微白酒零售商,被诉侵权产品涉及某酿酒总厂、某酿酒股份公司、某酒业公司等多家生产厂家,形成系列案件。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创新构建“三维穿透解纷机制”,联合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司法裁判与行业治理深度融合、纠纷高效化解与源头治理双效统一。一是责任穿透,追加第三人明确责任归属。对原告仅起诉零售商的53件案件,法院主动要求生产厂家提交商品生产、流通全链条证据,追溯侵权产品源头。组织原告、销售商、生产厂家三方调解会议,明确侵权责任归属;在生产厂商承认生产行为后,引导原告与生产厂家直接达成“一揽子赔偿协议”,从源头削减诉讼增量,实现“追加源头工厂、化解系列案件”。二是程序穿透,示范调解与批量协同。选取某生产厂商案件作为“标杆调解案例”,由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业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商标近似性争议及赔偿数额,形成调解模板。以示范调解方案为基准,对涉同一生产厂家的案件采用“集中听证—分类调解—联动撤诉”模式,对能够提供合法来源证据的销售商,引导原告以“零赔偿”条件撤诉;对无法举证的销售商,根据调解模板主持原告与生产厂商形成调解方案。三是效果穿透,双向释法促成行业自律。向原告释法,强化生效判决约束作用,针对重复索赔行为,明确告知不得重复追责,结合已驳回案件判决书,引导原告主动撤回62件案件的起诉。向被告赋能,明确“四要素举证法”(供货合同、付款凭证、进货单据、供应商证照),对符合合法来源者向原告释明,促使原告转向与生产商调解。最终,84件该系列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中,12件案件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结案,全部调解协议均已履行;原告同意撤回起诉62件,绝大多数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通过追加生产商并同步启动三方调解,破解原告“选择性诉讼”策略,避免司法资源重复消耗,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示范调解—批量撤诉”协同模式,以判促调,以一案调解方案辐射多案化解,实现“调解一案、撤诉一片”的积极效应。形成“司法释法—行业响应”自律闭环,通过双向释法与调解建议,促使白酒销售商完善进货审查制度,生产商主动下架争议产品,从源头化解纠纷。
文字:武 贺丨编辑:贺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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