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为主,艺、文、工、管、教等多学科兼容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备案,学校代码为 12784。
学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兴安校区、警安校区和鹿泉校区 3个校区。设有研究生院、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表演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数字艺术与动画学院、舞蹈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艺术体育学院、足球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从业和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品行素养和学术创新能力,能胜任本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能够承担全职工作,履行相关专业教学和相关科研职责。
具体包括:高端人才、优秀博士研究生及其他博士研究生。
在相关领域获得突出的业绩,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创新发展潜力大,能协助团队取得重大成果,业绩成果条件符合以下条件:
1.主持过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或省部级课题2 项以上;
2.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排名前5)或省部级一等奖 1 项(排名前 3);或长江学者、万人计划入选者、青年杰出基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部委级以上称号获得者,能够得到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才。
1.原则上年龄45 岁以下,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毕业的博士生或国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生;
2.具有较高水平,有主持过省级课题项目或取得多项代表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 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2.具有较好学术水平,有主持过厅级课题项目或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2.对优秀博士,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方案,实现“才有所值、薪有所期 ”。
1.科研成果与科研项目的奖励,按学校科研政策及标准执行。
2.石家庄无住房、符合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的,提供教职工公寓。
3.每年免费体检、过节福利、生日福利、团建福利、免费交通车。
5.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政策》所列 A、B 卡人员,学校协助申办,并享受相关待遇。
凡有意报名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历层次+专业+应聘部门。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河北传媒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68017426、0311-6801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