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3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7 来源:市工信局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工信建议字〔2020〕第14号
李建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为民营企业创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和高效的政务环境,持续推进全市民营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近年来出台了《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石发〔2015〕4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5〕65号)、《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石字〔2016〕23号)、《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12号)、《关于大力支持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方案》(石科〔2018〕104号)、《关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6)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鼓励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全方位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宣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通过组织培训会、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众多民营企业从中受益。
二、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为加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力度,制定了石家庄市科技局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推进落实工作督察方案,并上报市委改革办。截至2019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12622家,居全省第一,其中民营企业12611家,占比达到99.91%。设立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每年安排8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
通过政策宣传、召开培训、咨询指导等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目前已达到2000家。研究出台了《石家庄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同时将已有科技政策向高企聚焦,形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氛围。
四、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自建或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截至目前,全市拥有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62家(其中国家级1家),居全省首位,其中民营企业建设的153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12家,其中民营企业建设的195家。
五、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究
鼓励民营企业申报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市科技经费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资金支持。2016年至2019年,民营企业共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分别为208、180、214、218项,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资金分别达到6161万元、5312万元、5647万元、5533万元,占比分别达到82.92%、86.23%、88.17%、90.63%,呈逐年上升趋势,极大地调动了民营企业开展科技研发的积极性。
六、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5家,居全省首位,其中民营企业建设运营20家;市级孵化器达到33家,其中民营企业建设运营28家。
七、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设立“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的方式,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流动,初步建立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全省尚属首创。2016年修订下发《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16〕15号)。截止目前,市财政安排投入专项资金累计2800万元,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已有10家企业获得贷款3440万元。
八、科学推进综合治理
自2019年开始,生态环境部门本着“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将对企业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工艺装备、无组织排放管控、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等环保绩效水平分级管控,A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以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C级企业正常减排。在评级指标中工业装备水平是首要评级标准,对落后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能将会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绩效等级进行分级管控。以此逐步对落后产能行业或企业进行收紧,倒逼其退出市场。
九、多方位开展服务及培训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每年均开展一定场次的培训和服务,围绕宣讲政策、解读授课、精准对接等方面开展服务。在开展培训、服务过程中,立足各县(市、区)实际,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县域的需求调整侧重点,为企业进行精准服务。仅2019年度,市工信局先后组织开展“百场万家”公益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对接、“金色阳光”法律服务等活动22场次,累计培训服务企业3700家(次),就企业融资、管理、法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并安排专业服务机构与企业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对接。特别是,为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我局先后组织部分企业到福州、厦门、无锡进行参观见学,帮助企业进一步开阔视野。
十、持续推进政策落地
市工信局积极发挥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近年来多次牵头起草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特别是2018年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继承以往政策基础上又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可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推进政策落地,我们梳理制定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对政策核心、办理流程、承办单位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可有效帮助企业知道怎么办、找谁办;同时明确到处室、提供了联系电话,方便了企业咨询,促进了政策落地,因该细则简便明了,被企业称之为“办事明白书”。同时,市工信局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督导检查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政策落实,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责任分解,逐一进行跟踪问效。
2020年6月22日
领导签发:黄进志
联系人及电话:李彬8785191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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