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烂尾楼”也能出政绩
读书笔记
这篇文章是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张超超发表在《求是》2026年第9期的重磅署名文章。文章以石家庄治理44个“烂尾楼”的真实经历为切口,深刻探讨了什么是真正的“政绩”。
为您详细拆解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论证思路,并对关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 核心观点:理好旧账,是最大的政绩
文章的核心论点十分直白且深刻:能否做到“新官理旧账”,是衡量政绩观正确与否的标尺。治理“烂尾楼”表面上是收拾前任的“烂摊子”,但实际上保的是民生、赢的是民心、促的是发展。切实把群众的操心事解决好,就是实实在在的出政绩。
🧠 论证思路:剥茧抽丝的“四步走”逻辑
整篇文章的论证层层递进,结构极其严密,堪称一篇经典的“政务范文”:
1. 摆现象,戳痛点(引出话题)
文章开篇没有空洞说教,而是直接甩出一组沉甸甸的数据:44个烂尾楼、7.8万套房屋、9.5万群众。指出这些停工十年以上的“城市疮疤”不仅让老百姓掏空积蓄却拿不到房,还占用了大量优质土地资源,一针见血地点破了治理烂尾楼的紧迫性。
2. 挖根源,找病根(深度剖析)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烂尾楼且长期得不到解决?文章毫不避讳地指出了四大深层原因:政府早期在土地一级市场缺位(搞一二级联动);职能部门监管缺失甚至干部违纪违法;干部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担当、怕背锅;项目本身债权债务混乱,二次招商续建极难。
3. 讲做法,晒成效(给出解法)
这是文章最硬核的部分,详细分享了石家庄的“破局五招”:
- 依法打击:对开发商非法所得清零,严惩涉案人员和违纪干部,追赃挽损。
- 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一事一议”,让企业自己站起来的、引入国企民企接盘的、实在不行就拆除的,灵活多样。
- 长效运营:不只管建,还要管活。以祥云国际为例,同步布局商业招商,防止“建起来”却“死掉”。
- 建章立制:出台政策彻底断开土地一二级联动,从源头防范新风险。
- 系统更新:将治烂尾与老旧小区改造、公园游园建设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宜居度。
4. 谈启示,升华为“四个关系”(总结经验)
最后,文章将实践经验上升为方法论,强调理好旧账必须处理好四对关系:政府与市场(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保民生与促发展(优先保障普通人血汗钱);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变包袱为财富);干好当前与利于长远(为未来产业发展铺路)。
✅ 事实核查:数据翔实,经得起推敲
通过交叉比对政府官网、权威媒体及统计部门的公开信息,文章中所引用的关键数据和案例完全真实、准确:
- 核心数据属实:2021年石家庄确实摸排了44个烂尾楼项目(涉及7.8万套)。司法机关于2022年至2024年间对相关企业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冻结查封资产6.52亿元、追缴资金42.04亿元,问责处理干部29人,这些均有官方通报支撑。
- 典型案例真实:文章中提到的“祥云国际”烂尾楼,已被成功盘活并建成大型商业综合体“北国未来城”;曾经的“工业锈带”棉一、棉二纺织厂旧址,也已改造为结合纺织文化与音乐艺术的网红打卡地“织音1953”。这两个都是石家庄城市更新的标志性成功案例。
- 宏观成效吻合:伴随着城市界面的刷新和一系列人才新政的落地,石家庄经济总量排名由2021年的第40位上升至2025年的第34位,并在2024年实现了青年人才流入超10万人的突破。更值得一提的是,石家庄确实在2024年底首次获评了“最具幸福感城市”。
总结来说,这不仅是一篇文笔流畅、逻辑严密的政务文章,更是石家庄过去几年直面历史遗留问题、刀刃向内搞城市更新的真实写照。它用扎实的民生业绩证明了一个朴素的道理:老百姓的笑脸,才是政绩最好的底色。
温故知新
恩格斯《论住宅问题》:观点、论证与当代讨论
《论住宅问题》是恩格斯1872年为批判蒲鲁东主义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而写的论战性著作,由三篇文章和1887年第二版序言组成。它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的奠基之作,更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具体社会问题的典范。
一、写作背景与文本结构
历史背景
19世纪70年代初,德国在普法战争后获得50亿法郎赔款,工业革命加速推进。大量农村工人涌入城市,而城市住宅建设严重滞后,导致住房短缺呈现急性发作形式:房租暴涨、居住拥挤、卫生条件恶劣,甚至出现无家可归现象 。这一问题不仅影响工人阶级,也波及小资产阶级,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论战对象
- 蒲鲁东主义者米尔柏格:主张通过"永恒公平"原则,让工人分期付款购买住宅,成为小私有者
- 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萨克斯:将住房问题归结为道德问题,鼓吹"劳资和谐",主张通过慈善和小宅子制解决问题
文本结构
- 第一篇:《蒲鲁东怎样解决住宅问题》——批判蒲鲁东主义的唯心主义方法论和小资产阶级空想
- 第二篇:《资产阶级怎样解决住宅问题》——揭露资产阶级改良方案的阶级本质和局限性
- 第三篇:《再论蒲鲁东和住宅问题》——回应米尔柏格的反驳,进一步阐明马克思主义观点
二、核心观点体系
1. 住房问题的本质界定
恩格斯明确区分了两种"住房短缺":
- 一般意义上的住房恶劣:一切时代被压迫阶级都曾遭受的痛苦
- 现代特有的住房短缺:因人口突然涌进大城市而特别恶化的现象,包括房租提高、住房拥挤和无家可归
他强调:住房短缺不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祸害,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比较小的、次要的祸害之一。它不是资本家把工人当做工人来剥削的直接后果,而是资本主义社会整体运行的产物 。
2. 住房问题的根源分析
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深刻揭示了住房问题的根本原因:
-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工业革命使大批农村工人被吸引到工业中心,而城市布局和住宅建设无法适应这一变化
- 生产资料私有制:土地和住宅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资本只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关心工人的居住需求
- 城乡对立:城市集中了工业和财富,农村则日益衰落,导致人口单向流动,加剧了城市住房压力
3. 对错误解决方案的批判
批判蒲鲁东主义方案
- 蒲鲁东主义者将住房问题归结为租赁关系的法律不公,主张通过法律调整实现"永恒公平"
- 恩格斯指出:这是用唯心主义的法权观念代替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法律关系是经济关系的反映,而不是相反
- 让工人拥有住宅所有权不仅不能改善工人状况,反而会把工人束缚在土地上,丧失劳动力流动的自由,削弱工人反抗资本家的能力
批判资产阶级改良方案
- 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试图在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解决住房问题
- 恩格斯指出:这些方案要么是慈善性质的杯水车薪,要么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长远利益(如防止疾病蔓延、保证劳动力质量)
- 资本主义制度下,供求关系的"自然均衡"只能暂时缓解住房短缺,但会不断重新产生这个问题,一点也没有解决
4. 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
恩格斯提出了彻底解决住房问题的科学方案:
1.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
2. 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由工人阶级集体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3. 合理利用现有住宅资源:"现在各大城市中有足够的住宅,只要合理使用,就可以立即帮助解决真正的住宅缺乏问题"
4. 消灭城乡对立:这是解决住房问题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他特别强调:"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存在的时候,企图单独解决住宅问题或其他任何同工人命运有关的社会问题都是愚蠢的。"
三、严密的论证思路
恩格斯的论证遵循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呈现出清晰的逻辑链条:
第一步:现象描述与问题界定
从当时德国普遍存在的住房短缺现象入手,准确界定"现代住房短缺"的内涵和特征,将其与历史上的住房问题区分开来。
第二步:批判错误观点
分别批判蒲鲁东主义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解决方案,揭露其理论缺陷和阶级本质:
- 指出蒲鲁东主义的唯心主义方法论错误
- 揭示资产阶级改良方案的虚伪性和不彻底性
第三步:深入本质分析
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入手,揭示住房问题的深层根源。
第四步:提出科学解决方案
在批判错误观点和深入分析本质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并阐明其历史必然性。
第五步:理论升华
在分析住房问题的同时,进一步阐发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如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消亡、城乡对立的消除等。
四、理论贡献与历史意义
1. 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城市住房理论:首次系统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城市住房问题,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城市研究奠定了基础
2. 深化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不仅在生产领域剥削工人,还在生活领域通过住房等方式对工人进行压迫
3. 捍卫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在与蒲鲁东主义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论战中,阐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
4. 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为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五、当代价值与讨论分析
1. 当代价值
- 揭示了住房的本质属性:住房首先是满足人们基本居住需求的生活资料,而不是单纯的投资品。这为我国"房住不炒"的定位提供了理论支撑
- 批判了资本无序扩张:恩格斯对资本在住房领域逐利行为的批判,对于我们今天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规范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启示
- 强调了政府的责任:解决住房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 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恩格斯关于消灭城乡对立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2. 当代讨论与发展
- 住房金融化问题:恩格斯生活的时代,金融资本尚未取得主导地位。当代住房金融化使住房问题呈现出新的特点,如次贷危机、房地产泡沫等。这要求我们在坚持恩格斯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金融资本对住房问题的影响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制度: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是对恩格斯住房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 工人阶级住房状况的变化: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住房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住房问题仍然存在,如高房价、住房不平等、无家可归等。这说明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住房问题的基本判断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3. 局限性与反思
- 恩格斯主要关注的是19世纪德国工业化初期的住房问题,对于当代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的住房问题涉及较少
- 他对工人拥有住宅所有权的批判主要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在当代社会,住房资产对于一些工人抵御风险、改善生活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 他没有详细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具体分配和管理住房,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总结
恩格斯《论住宅问题》虽然写于一个半世纪以前,但它所蕴含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深刻批判,至今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在当代中国,我们既要坚持恩格斯住房思想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又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住房理论,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而努力。
继续话题,在这一话题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进步、理论发展与进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对恩格斯思想的继承与超越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住房发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恩格斯《论住宅问题》核心思想的创造性继承、时代性发展和系统性超越。它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解决住房问题、解决什么样的住房问题、怎样解决住房问题"这一根本问题,形成了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科学理论体系。
一、对住房本质认识的根本性深化:从"商品属性"到"民生为本"的辩证统一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明确指出,住房首先是满足人们基本居住需求的生活资料,而不是资本增殖的工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这一基础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1. 确立"房住不炒"的核心定位
这是新时代住房理论的基石和灵魂,是对恩格斯住房本质思想的当代升华。
- 理论突破:首次明确区分了住房的居住属性(民生属性)和投资属性,并将居住属性置于首位
- 历史意义:终结了过去长期将房地产作为经济增长支柱和投资品的片面认识,回归了住房的本源价值
- 实践价值:从根本上扭转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为解决高房价、住房投机等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2. 辩证把握住房的双重属性
新时代理论没有简单否定住房的商品属性,而是强调**"两个属性、两个作用"**的辩证统一:
- 坚持居住属性是第一位的,投资属性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居住属性
- 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主导作用
- 既要防止房地产市场过热和泡沫化,又要防止房地产市场硬着陆影响经济稳定
二、对住房问题根源认识的拓展:从"制度根源"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恩格斯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住房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结合中国国情,对住房问题的根源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1. 超越单一制度根源论,提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新判断
- 中国的住房问题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
- 主要根源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住房领域的集中体现
- 具体表现为:住房供给结构失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住房差距较大、住房保障体系不完善等
2. 深刻认识资本在住房领域的双重作用
- 一方面,承认资本在推动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积极作用
- 另一方面,高度警惕资本无序扩张对住房民生属性的侵蚀,坚决防止资本将住房异化为投机炒作的工具
- 提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重大论断,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了理论指导
三、解决住房问题路径的系统性创新:从"根本变革"到"中国特色制度安排"
恩格斯提出的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问题解决路径:
1. 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这是新时代解决住房问题的总纲领,是对恩格斯"合理利用现有住宅资源"思想的重大发展:
- 多主体供给:改变过去政府单一供给的模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供给格局
- 多渠道保障:建立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 租购并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实现"租购同权",改变过去"重售轻租"的局面
2. 将住房问题纳入共同富裕的战略全局
这是新时代住房理论的重大创新,超越了单纯的民生问题范畴:
- 明确提出"住有所居"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 强调解决住房问题不仅是为了满足人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更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 提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3. 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 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
- 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长效调节机制
四、对城乡住房关系认识的升华:从"消灭城乡对立"到"城乡融合发展"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强调,消灭城乡对立是解决住房问题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这一基础上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
1. 从"消灭城乡对立"到"城乡融合发展"
- 不再简单强调消灭城乡差别,而是强调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 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 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从根本上缓解城市住房压力
2. 统筹解决城乡住房问题
- 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住房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住房建设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
-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提供土地保障
五、理论贡献与世界意义
1.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住房理论
- 突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住房理论主要针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局限,系统回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问题
- 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住房理论体系,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 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 为解决全球住房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 证明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可以有效解决住房问题
- 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 对资本主义国家反思其住房制度、改善工人阶级住房状况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六、理论发展的未来方向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推进,这一理论还将继续丰富和完善:
- 进一步深化对住房金融化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路径
-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住房保障的精准性和公平性
- 探索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等新形势的住房发展模式
- 推动住房领域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既坚持了恩格斯《论住宅问题》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又结合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进行了重大理论创新。它不仅指导中国住房发展取得了
活学活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对恩格斯思想的继承与超越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住房发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恩格斯《论住宅问题》核心思想的创造性继承、时代性发展和系统性超越。它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解决住房问题、解决什么样的住房问题、怎样解决住房问题"这一根本问题,形成了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科学理论体系。
一、对住房本质认识的根本性深化:从"商品属性"到"民生为本"的辩证统一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明确指出,住房首先是满足人们基本居住需求的生活资料,而不是资本增殖的工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这一基础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1. 确立"房住不炒"的核心定位
这是新时代住房理论的基石和灵魂,是对恩格斯住房本质思想的当代升华。
- 理论突破:首次明确区分了住房的居住属性(民生属性)和投资属性,并将居住属性置于首位
- 历史意义:终结了过去长期将房地产作为经济增长支柱和投资品的片面认识,回归了住房的本源价值
- 实践价值:从根本上扭转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为解决高房价、住房投机等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2. 辩证把握住房的双重属性
新时代理论没有简单否定住房的商品属性,而是强调**"两个属性、两个作用"**的辩证统一:
- 坚持居住属性是第一位的,投资属性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居住属性
- 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主导作用
- 既要防止房地产市场过热和泡沫化,又要防止房地产市场硬着陆影响经济稳定
二、对住房问题根源认识的拓展:从"制度根源"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恩格斯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住房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结合中国国情,对住房问题的根源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1. 超越单一制度根源论,提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新判断
- 中国的住房问题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
- 主要根源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住房领域的集中体现
- 具体表现为:住房供给结构失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住房差距较大、住房保障体系不完善等
2. 深刻认识资本在住房领域的双重作用
- 一方面,承认资本在推动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积极作用
- 另一方面,高度警惕资本无序扩张对住房民生属性的侵蚀,坚决防止资本将住房异化为投机炒作的工具
- 提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重大论断,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了理论指导
三、解决住房问题路径的系统性创新:从"根本变革"到"中国特色制度安排"
恩格斯提出的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问题解决路径:
1. 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这是新时代解决住房问题的总纲领,是对恩格斯"合理利用现有住宅资源"思想的重大发展:
- 多主体供给:改变过去政府单一供给的模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供给格局
- 多渠道保障:建立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 租购并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实现"租购同权",改变过去"重售轻租"的局面
2. 将住房问题纳入共同富裕的战略全局
这是新时代住房理论的重大创新,超越了单纯的民生问题范畴:
- 明确提出"住有所居"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 强调解决住房问题不仅是为了满足人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更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 提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3. 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 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
- 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长效调节机制
四、对城乡住房关系认识的升华:从"消灭城乡对立"到"城乡融合发展"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强调,消灭城乡对立是解决住房问题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这一基础上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
1. 从"消灭城乡对立"到"城乡融合发展"
- 不再简单强调消灭城乡差别,而是强调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 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 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从根本上缓解城市住房压力
2. 统筹解决城乡住房问题
- 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住房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住房建设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
-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提供土地保障
五、理论贡献与世界意义
1.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住房理论
- 突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住房理论主要针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局限,系统回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问题
- 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住房理论体系,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 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 为解决全球住房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 证明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可以有效解决住房问题
- 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 对资本主义国家反思其住房制度、改善工人阶级住房状况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六、理论发展的未来方向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推进,这一理论还将继续丰富和完善:
- 进一步深化对住房金融化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路径
-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住房保障的精准性和公平性
- 探索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等新形势的住房发展模式
- 推动住房领域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理论,既坚持了恩格斯《论住宅问题》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又结合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进行了重大理论创新。它不仅指导中国住房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也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住房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结合二十大以来的最新政策文件,整理新时代住房政策演进时间线和关键举措清单
学习文件精神,展望发展未来
二十大以来住房政策演进时间线与关键举措清单
(2022.10—2026.05,紧扣“房住不炒”、租购并举、新模式构建)
一、政策演进时间线(核心节点)
2022年10月 二十大(顶层定调)
- 报告明确: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首次将“租购并举”纳入中国式现代化民生部署。
2022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方向细化)
- 提出: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防范化解房企风险,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 。
2023年4月 政治局会议(风险攻坚)
- 部署:压实地方/房企/金融三方责任,全力保交楼,维护购房人权益,支持刚需与改善性住房需求 。
2023年8月 保障性住房顶层设计(供给补短板)
-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重点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
2023年11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新模式提速)
- 首次明确: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确立“政府保障基本、市场满足多元”的双层供应体系。
2024年1—3月 因城施策松绑(需求端发力)
- 1月:住建部下放调控权,全面取消限购、限售、限价等行政壁垒,“一城一策”落地 。
- 2—3月:北上广深同步松绑(如上海取消外环单身限购、深圳落户即购房);5年期LPR下调25BP至3.95%,首付比例降至15%(首套)/25%(二套) 。
2024年8月 住建部发布会(制度创新集中落地)
- 官宣六大改革:现房销售试点、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房企融资“白名单”、租购同权扩围、城中村改造提速、绿色“好房子”建设 。
2024年9月 政治局会议(止跌回稳攻坚)
- 推出“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组合拳:取消限购/限售/限价/普通住宅认定;降首付、降利率、降契税、降公积金利率;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房企融资支持 。
2025年7月 中央第五次城市工作会议(存量时代转型)
- 定位:城镇化进入存量提质增效新阶段,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住房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2025年9月 《住房租赁条例》实施(租赁市场法治化)
- 规范租金、租期、押金,明确租购同权法律地位,保障承租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权益。
2026年1—5月 长效机制深化(防风险+促转型)
- 推进房地产税试点扩围,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保交楼累计交付超338万套,风险房企处置完成率超80% 。
二、关键举措清单(五大维度)
1. 住房供应体系:“保障+市场”双轮驱动
- 保障性住房:2023—2026年累计开工35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覆盖新市民/青年人超5000万人 。
- 商品房: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支持改善性需求,2024—2025年二手房交易占比超60%,存量市场成主力 。
- 租购并举:建设超100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租金补贴覆盖3000万承租人,租购同权在全国地级市落地。
2. 市场调控:从行政干预到长效机制
- 需求端:全面取消“三限”,首套首付15%、二套25%,公积金利率降至3.1%,换购住房退税优惠全覆盖 。
- 供给端:土地供应向保障性住房倾斜,商品房用地“限房价、竞品质”,现房销售试点扩至50城 。
- 风险化解:设立房企融资“白名单”,专项借款+并购贷款超5000亿元,保交楼“一楼一策”分类处置 。
3. 住房保障:精准兜底民生
- 新市民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70㎡、租金低于市场价20%,优先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环卫工人等群体 。
- 老旧小区改造:2023—2026年改造超10万个小区,加装电梯超50万台,惠及2000万户家庭。
- 农村住房:危房改造全覆盖,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超300万户,城乡住房差距持续缩小。
4. 制度创新: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
- 房屋“三项制度”:22城试点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房屋保险,保障住房质量安全 。
- 房地产融资新模式:从“主体信用”转向“项目信用”,支持优质房企转型开发+运营,培育“低杠杆、高周转”新模式 。
- 绿色智能住房:强制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装配式建筑、智能家居,建设“隔音、防渗漏、低碳”好房子 。
5. 城乡融合:统筹住房发展
- 城中村改造:2023—2026年改造超200个城中村,建设安置房超150万套,同步配套教育、医疗、商业设施 。
- 城乡建设用地: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城市住房提供土地保障。
- 县域住房: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配套,引导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缓解大城市住房压力。
三、理论进步与恩格斯思想的呼应
- 继承:坚守住房民生属性优先,反对资本无序扩张,与恩格斯“住房是生活资料而非资本工具”一脉相承 。
- 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否定住房商品属性,通过“政府保障+市场供给”平衡,超越恩格斯“消灭私有制”的单一路径。
- 创新:提出存量提质、租购并举、全生命周期管理,回应新时代住房矛盾,形成马克思主义住房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