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2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全面实施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非法改装行为,4月份,公安交管部门成功打掉5个存在电动自行车非法篡改的销售门店,涉嫌不合标电动自行车260余辆,上述车辆现已全部由厂家召回、号牌注销,共行政拘留8人。目前,已将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为强化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治理效果,现曝光今年4月以来查办的典型案例。
通过路面执勤警力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线索,桥西交管大队锁定位于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的一处疑似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门店,桥西交管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该门店展开查处行动,经调查询问,该店店长王某及员工庞某自2026年2月以来通过软件程序联网,利用非法手段将售卖的十余辆电动车解除原厂限速,并且擅自更改电池参数,通过增加两块电池的方式将原厂输出电压48V更换为72V,且改装电路未经过专业安全检测,存在线路过载、短路等问题,车辆在行驶、充电过程中,极易引发电池热失控,出现自燃、爆炸等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店长王某及店员庞某处于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开展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打击整治。
交管部门接市民反映在长安区胜利大街棉六附近有一电动自行车经销网点涉嫌非法加装和改装,长安交管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该电动自行车网点进行调查查处,经调查询问,该店店长李某2026年3月从网络上购买了电动自行车解除限速软件,并将该款软件给了员工郭某用于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值,对3月以来已售卖的十余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违法解除限速,并对已售卖的部分电动自行车车辆进行了加装座椅、改装电池的相关违法行为,该店店长李某和员工郭某擅自对电动自行车数据系统进行篡改,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车辆行驶速度超标,超出系统原本制动能力,刹车距离变长,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刹停,极易引发交通碰撞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店长李某及店员郭某处于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开展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打击整治。
根据交管局民意智感中心监管平台发现裕华区怀特商城有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疑似存在车辆改装的线索,并将线索立即下发裕华交管大队,裕华交管大队接到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对该专卖店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询问,该电动自行专卖店店长边某从2025年8月起对售卖的电动自行车用特定解码器进行了解除限速,并且对部分电动车电池进行了加装,经查,边某通过解码器修改车辆控制器参数,使车速由原厂设定的25km/h提升至38km/h以上,同时擅自将原厂输出电压48V更换为60V,并改动电路布局,未经过专业安全检测,改装后的车辆在高速行驶状态下制动性能下降,且电池电压升高易引发线路过热、短路甚至热失控,存在自燃、爆炸等严重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店店长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开展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打击整治。
通过路面执勤警力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线索,新华交管大队锁定位于新华区和平西路有一处疑似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门店,新华交管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该门店开展查处行动。经调查询问,该店店长李某和员工王某、马某自2026年3月以来多次利用非法手段,通过软件程序蓝牙联网售卖的电动自行车,解除原厂限速并擅自更改电池参数,通过增加两块电池的方式将车辆原厂输出电压48V更换为72V,且改装电路未经过专业安全检测,存在线路过载、短路等问题,车辆在行驶、充电过程中,极易引发电池热失控,出现自燃、爆炸等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店长李某和员工王某、马某处于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开展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打击整治。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商家,守法经营,严禁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同时提醒市民,切勿擅自改装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
编辑:姚琳
审核: 李明 李星 梁宾 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