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关于供电局即将停电的通知》,把方村嘉苑推上了风口浪尖。通知里说,因小区持续缴费率偏低,物业公司长期垫付公共区域电费等开支,现已垫付 500 多万元,无力继续垫付,公共区域电表账号欠费,供电局即将停电,可能导致户内停水及电梯停运,要求业主做好储水准备、合理安排出行。
消息一出,业主群炸了锅。没人关心物业垫了多少钱,大家的第一反应是质疑:这 500 多万的水电费,是怎么欠出来的?公共区域的电费、水费,就算按最高标准算,也很难算出这么离谱的数字。几年时间累积出这样一笔巨额欠款,物业有没有公示过收支明细?每一笔公共能耗的开销,有没有经过业主的确认?这笔账,到现在都还是一笔糊涂账。
更让业主们愤怒的是,物业和监管部门的双标操作。
首先,物业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不管业主有没有欠缴物业费,物业都没有权利拿全体业主的基本生活保障当筹码。停电停水,电梯停运,高层住户爬不了楼,家里断了水没法生活,老人孩子、孕妇病患的生活谁来管?物业明知这是违法行为,却还是要发通知威胁业主,到底是谁给的底气?
再看监管部门,裕华区住建局物业科,你们在干什么?
业主需要一些事与物业协商不成时,物业科永远只有一句话:建议走司法诉讼,去法院起诉,打官司。怎么轮到物业欠缴水电费,要把全体业主的生活拖下水时,你们就不建议物业去打官司了?这 500 多万的欠款,不是一天形成的,是几年累积下来的。这么长的时间里,物业科有没有督促物业通过合法途径追缴欠费?有没有协调过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有没有核查过这笔巨额水电费的真实性?
平时物业科总说要规范物业企业行为,保障业主权益,可现在物业明晃晃地要干违法的事,当物业有利可图时,你们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当物业要违法侵害业主权益时,监管何在?
小区里,不是所有业主都欠缴物业费,凭什么要让按时缴费的业主,跟着一起承受停电停水的后果?物业的管理问题、收支问题,凭什么要让全体业主买单?监管部门的缺位,才是这场闹剧背后最大的问题。
现在,通知已经贴出,业主们人心惶惶。我们想问问裕华区住建局物业科:帮他们协调了吗?面对物业即将实施的违法行为,你们打算什么时候介入制止?那笔 500 多万的水电费,你们什么时候能给业主一个明确的核查结果?你们所谓的监管,难道就是在业主维权时让他们去打官司,在物业违法时视而不见吗?
方村嘉苑的业主,需要的不是一纸威胁停电停水的通知,而是一个透明的账单,一个合法的解决途径,一个能真正为业主撑腰的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