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已由技术测试验证进入规模化测试应用阶段,为指导和规范石家庄市智能网联汽车及无人投递车测试应用,满足企业在本市测试应用需求,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制定《石家庄市智能网联汽车及无人投递车测试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并于近日发布。

总则
明确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对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投递车及相关测试应用活动进行了定义。
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联合工作组工作机制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同时提出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主体、驾驶员及车辆
明确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驾驶人的基本要求,车辆的范围及相关规定。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
明确道路测试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以及联合工作组确认、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工作流程。
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申请
明确示范应用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以及联合工作组确认、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工作流程。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
明确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管理、情况报告、异常情形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
明确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期间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以及交通事故情况上报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
无人投递车测试应用
明确测试应用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工作流程、测试应用管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附则
主要解释了设计运行范围和设计运行条件定义。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