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未来天气发展情况,根据《石家庄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实施细则》,经专家会商研判,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6月13日19时5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暴雨灾害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暴雨防范应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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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楠 楠
初审 | 李建春、赵晓欢
复审 | 江 泓
终审 | 骆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