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有农户反映其购买的“海法魔力丰”高磷型化肥存在质量问题。据反映,该产品标注水溶性磷(P2O5)含量为10%,但经检测实际磷含量远低于标注值,且退货遭拒。农户称该产品为“假化肥”,并呼吁相关部门关注。
据农户反映:
· 涉事产品:“海法魔力丰”高磷型化肥(标称以色列海法化学公司生产)。
· 检测结果:标注水溶性磷(P2O5)含量10%,但送检结果显示实际含量远低于标注值(部分指标显示仅为70ppm,与标注的10%存在巨大差距)。
· 退货情况:农户要求退货遭拒。
· 农户评价:称“纯是骗子,沙土都比他有营养”。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假化肥可能造成以下危害:
1. 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损害农民经济利益;
2. 破坏土壤结构,影响耕地质量;
3. 农民投入无效,增加生产成本。
目前,涉事化肥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是否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待进一步核实。 该事件反映了农资市场假化肥坑农害农的典型问题。消费者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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