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庭审改革 互学互鉴共促提升——石家庄市西部片区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现场观摩会在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召开
为深入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井陉矿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升级改造现有数字法庭,积极探索“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方式新模式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运用。
7月30日上午,石家庄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延军带领中院审管办,组织井陉、鹿泉、平山、行唐、灵寿等法院前往调研交流。通过实地观摩交流、现场提问答疑等形式互学先进经验、共破改革难题,全力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在参观环节,张延军副院长一行走进我院审判庭,详细查看试点法庭软硬件升级改造、智能设备配置、标准化建设等情况,直观了解“无书记员”庭审运行模式、实操流程、技术支撑及阶段性改革成效。在现场,工作人员演示庭前告知、签字、智能语音实时转写、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查阅电子卷宗、线上质证等智能化操作,全面展示“无书记员”庭审高效、规范、便捷的运行优势,得到了观摩人员的一致认可。
在之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参会各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次分享改革推进思路、阶段性进展及工作举措。张延军副院长就“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改革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拥抱数字司法。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既顺应数字时代发展大势,也契合司法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各法院要以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为突破口,转变传统办案思维,持续推动数字法院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坚持规范先行,严守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规范庭审各个环节操作,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建强专业化信息技术队伍,提升技术运维保障能力,夯实数字法院安全运行根基。三是强化经验互通,形成推进合力。各县区法院要加强横向交流,共享试点经验,互相借鉴破解实操难题,配齐配强智能庭审设备,因地制宜探索庭审记录数字化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件中的适用范围。四是注重成果转化,服务审判主业。以数字化改革赋能审判提质增效,持续优化系统应用,不断提升司法便民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观摩交流座谈会,搭建了互学互鉴、共谋发展的优质平台,有效打破了思维壁垒、拓宽了工作视野。下一步,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巩固试点成果、细化优化举措,推动庭审记录改革工作从常态规范适用向深度融合提质、长效争先创优转变,以数字赋能深化司法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与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