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凭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后,应按监考员指定座位就座并将双证放于桌面左上角备查。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按监考教师要求,集中放置指定位置。
3、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视作旷考。
4、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场,特殊情况须经监考员同意并陪同。
5、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可交卷离开考场。
6、考生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考场安静,独立完成答卷不许有违纪、作弊行为。
7、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管理,不得将食物带入考场,禁止在考场内抽烟、喧哗或实施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禁止将试卷、答题卡擅自带出考场。
8、闭卷考试时,除必备文具外,书包、书籍、通讯工具等物品须按监考指定位置存放,通讯工具须关闭。
9、答题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圆珠笔(另有规定除外)。领取试卷后应先填写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答卷应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10、试卷印刷如有不清之处,考生须举手向监考教师报告,但必须保持考场肃静,不能影响他人答题。
11、考试结束即停止答卷,在原位安静等候收卷,经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提前交卷者应迅速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
12、考生如果发生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由监考人员立即收回试卷及相关证据,并将违纪事实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上,学校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考生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