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办理的李*被电信诈骗案(案件编号:A1304061407002020010012),经我局核实李*被骗资金中有9300元转至微信账号V1394900(开户人:赵峰,开户机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经查,在李*转入后,没有其它资金转入,现微信账号V1394900内剩余资金权属受害人李*的为9300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号进行限额冻结,微信账号V1394900有涉案资金9300元。现受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拟给本案受害人李*办理资金返还:微信账号V1394900返还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9300元)。
涉及该账号的其他受害人和其他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资料至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警官、董警官 0310-5098619
联系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