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爱心妈妈”李艳霞二审将再次开庭,此前被判返还爱心村1300余万元
1月28日开庭!"爱心妈妈"李艳霞1300万不当得利案二审三度开庭,真相何时尘埃落定?一边是收养百余名孤儿、荣获"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的"爱心妈妈",一边是身涉四罪、获刑二十年的阶下囚。河北武安李艳霞的人生轨迹,在公益与犯罪的边界留下了沉重的问号。如今,这场持续多年的司法纠纷再迎关键节点——其不当得利纠纷案二审将于1月28日在河北省女子监狱第三次开庭,1368万余元的财产归属争议,即将迎来新一轮司法裁决。从"爱心标杆"到"阶下囚":一场迟到的真相揭露1965年出生的李艳霞,曾是河北武安家喻户晓的"道德榜样"。从1996年开始,她用二十余年时间收养了一百多名孤儿,这份"善举"让她收获了"爱心妈妈"的美誉,更跻身"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之列。2007年,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正式登记成立,成为她践行公益的重要载体。然而,这份看似纯粹的爱心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犯罪事实。2018年5月,武安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李艳霞实施刑事拘留,一场精心包装的"公益骗局"被撕开面纱。2019年7月,法院审理查明,李艳霞自2011年起多项行为涉嫌犯罪:伪造公司印章非法保留铁矿探矿权、骗取国家低保补助56万余元、伙同他人敲诈勒索78万余元,甚至利用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和残疾儿童聚众阻拦工程施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最终,李艳霞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四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67万元。2019年10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位昔日的"爱心妈妈"正式沦为阶下囚。1300万财产争议:是不当得利还是个人垫资?刑事判决生效后,另一桩纠纷接踵而至。2022年3月,已被撤销登记但未注销的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成立清算组,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李艳霞诉至法院。清算组在核查账目时发现,李艳霞担任爱心村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爱心村的捐赠款、救助款及开办费用等合法财产转移至个人账户或由个人占用,据此要求其返还相关财产。这场诉讼历经两年半的审理,于2024年12月25日迎来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爱心村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社会捐款和政府补助款应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李艳霞将大额对公款项分批转入个人账户的行为违反财务规定。同时,李艳霞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为爱心村垫付费用,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一审判决李艳霞返还不当得利款13683620元,驳回爱心村其他诉讼请求。面对一审判决,李艳霞提出上诉。她辩称,爱心村长期入不敷出,日常开支难以全部通过对公账户结算,实际一直由她个人垫资,并非财产混同或不当得利;同时,她主张爱心村不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其亲属也向媒体表示,李艳霞名下财产已全部冻结,其中包括铁矿占地赔偿款、生意收入及爱心村孩子结婚的彩礼等,"她对被起诉感到诧异,称自己做了一辈子好事,虽有过错但不至于贪占善款"。二审三度开庭:公益财产边界如何界定?如今,这起备受关注的不当得利纠纷案已进入二审程序的第三次开庭。1月28日,河北省女子监狱的庭审现场,将再次聚焦各方争议的核心:爱心村的民事主体资格是否成立?涉案款项究竟是公益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李艳霞的垫资主张能否得到司法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财务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应建立严格财务制度,会计与出纳分设,资金收支需手续完备、账目清晰,并依法接受社会监督。这一规定也成为一审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凸显了公益组织财产管理的严格性——即便存在实际运营困难,也不能成为突破财务规范、占用公益财产的理由。从"爱心标杆"到多重犯罪,从公益事业到财产纠纷,李艳霞案不仅关乎个人的司法裁决,更引发了社会对公益组织监管、财产边界界定的深刻思考。1月28日的庭审能否终结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1300余万元款项最终归属何方?公益与私利的边界如何通过制度筑牢?我们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来源法院公开信息,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