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邢台市任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按照1月16日市生态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合我市气象、环保专家会商意见,预计自2026年1月16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污染逐步清除。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6年1月17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任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一 审| 温如燕
二 审| 王博
三 审| 苏行
终 审| 郭立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