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南和区民政局依据相关规定,经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对中兴东大街以北、阳和路以西,贾宋镇汽车城北侧的道路规范命名,经区政府批准命名为“和顺街”。自函告起,机关行文等各环节使用地名须以此为准,不得擅自更改简化,各部门要按职责做好街路标志标识等相关工作。
来源:邢台市南和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