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告
邢台市任泽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决定:接受刘绍彬辞去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邢台市任泽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邢台市任泽区人大常委会
邢台市任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兵代理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6年1月20日邢台市任泽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兵为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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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建飞
一 审| 温如燕
二 审| 王博
三 审| 苏行
终 审| 马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