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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和备案工作指引》(石科成函〔202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以下简称“中试熟化平台”)申报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石家庄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参照《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和备案工作指引》(见附件1)要求。已经认定的省、市级中试平台的不用再单独申报备案。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须填报《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请书》(见附件2)或《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备案申请书》(见附件3),签署诚信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至归口管理部门。
2.申报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拟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按照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备案完毕市科技局发文予以公布。
四、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填写《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请书》或《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备案申请书》,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2月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至高新区科技局,并携带U盘拷贝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书Word版及证明材料扫描版)。
五、咨询电话
(一)区科技局85093609
(二)市科技局85677014 85069336
附件:
附件1:《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和备案工作指引》
附件2:石家庄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请书
附件3: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备案申请书
高新区科技局
2026年1月15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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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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