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做好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畅通报告渠道,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有效激发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近日,邢台市高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布一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6年1月4日,燕园(邢台)科技园项目一名工人发现4#楼11层天井临边防护缺失,存在事故隐患,随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增设了临边防护设施。施工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工人50元。
案例二:2026年1月7日,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C区项目一名工人发现5#楼一层配电箱门未关闭,发现后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将该电箱门关闭,并对现场其他配电箱进行了全面排查。施工企业按照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50元。
案例三:2026年1月9日,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项目一名工人发现现场存在电缆线拖地现象,发现后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电工到场处置,当即将电缆线架高,避免电缆线遭损坏引起火灾。随后,电工对现场电缆线进行了全面检查,按规范将电缆线架高,消除了安全隐患。施工企业按照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50元。
案例四:2026年1月12日,东裕标准化装备产业园项目一名工人发现施工现场一号厂房13轴有一个灭火器压力失效,发现后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更换了新的灭火器。并对现场灭火器进行了全面检查。施工企业按照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职工予以奖励人民币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