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7月22日凌晨2点左右,石家庄裕华区建设南大街的一片筒子楼里发生了一起让人震惊的刑事案件。
警方接到报案电话后,立即出动赶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时,连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个小女孩躺在房间的地上,全身赤裸,她看起来还没有成年,内衣和内裤都不翼而飞,胸口上有明显的咬痕,脖子上留着勒痕,眼睛瞪得很大,现场的惨状让人不忍直视。
带队的老刑警办理过许多案件,但像这次这样残忍的作案方式,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凶手居然对一个只有13岁的女孩做出如此歹毒的事,这让他感到无比愤怒。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尽快侦破这个案子,将凶手绳之以法。
受害女孩名叫萌萌,今年刚满13岁,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初中生。她家里总共三口人,父亲老贺在工厂打工,负责挣钱养家,母亲则在家做家务,照顾日常生活。
那天早上,老贺因为厂里临时有事,早早就出了门。母亲在狭小的厨房里忙活着准备早餐,她看了看墙上的钟,觉得时间有点紧了,就开始叫女儿起床。
她一边喊着萌萌的名字,一边提醒她赶紧起来吃饭,不然上学就要迟到了。喊了几声都没有回应,母亲觉得有些不对劲,便走到女儿的房间门口,轻轻推开门。

案发现场
门一开,只见女儿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一下子崩溃了,一边哭喊着女儿的名字,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到外面呼救。
从单位赶回家的老贺望着女儿的样子,痛苦得几乎要昏厥过去。他不停地喃喃自语,都怪自己,是自己太粗心了,如果当时多留意一下,或许就能避免这一切。
原来,他们家住在这片老旧的筒子楼里,老贺和妻子住在一间房,女儿萌萌则单独住在对面的另一间房。
筒子楼的设计就是这样,两间房中间隔着一条狭长的走廊,平时来往并不算太方便。
就在案发当天凌晨,老贺其实听到女儿房间里有动静。他还特意隔着走廊问了一声,怎么这么晚还不睡。
萌萌的声音从对面传来,说她只是去上厕所。老贺听了也就放心了,没再多想,转身继续睡去。
等到事情发生后,他才后悔莫及,原来女儿就是在上完厕所回来后遭遇了不测。这意味着凶手很可能早就潜伏在附近,盯着这个家庭。
如果当时老贺能起身开门去看一眼,说不定就能发现异常,把凶手吓跑,女儿也就不会惨遭毒手。老贺坐在那里,越想越觉得心如刀绞,他反复责怪自己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
警方很快进行了尸检,根据报告显示,萌萌的死亡时间就在几个小时之前,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也就是被人用东西闷住导致窒息而亡。
更让人愤怒的是,凶手在女孩死后还对尸体进行了奸污,还带走了她的内衣和内裤。从整个作案过程来看,凶手的手段极其扭曲和变态,显示出一种病态的心理。
完成这些后,凶手并没有从正门离开,而是从楼道北面墙上一个隐蔽的洞口钻出去逃走了。

案发现场的筒子楼,案发后不久就被废弃
警方仔细检查现场的痕迹,发现凶手的手法相当熟练,动作干净利落,这让他们判断凶手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而是一名有前科的惯犯。
到了7月23日,警方的调查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中。住在筒子楼的邻居们得知萌萌被害的消息,都感到非常难过和惋惜,大家纷纷主动向警方提供自己知道的线索,希望能早日抓到凶手。
他的单位同事们也很快听说了这个不幸的消息,大家都对老贺一家表示同情。有些同事在下班后特意过来探望,其中一个名叫刘健的同事表现得特别热心。因为他和老贺在同一个工作组,平时接触较多,关系一直不错。
刘健得知老贺女儿遇害后,主动向厂里请了两天假。他知道老贺夫妇正沉浸在失去爱女的巨大痛苦中,于是每天都抽时间过来陪伴他们,还去市场买菜,动手做饭给夫妇俩吃,尽量让他们多吃点东西。
那天,三个人围坐在简陋的饭桌旁,刘健一边吃着饭,一边轻声安慰老贺。他还大声咒骂凶手的罪行,说凶手简直不是人,怎么能对一个无辜的小女孩下这样的狠手,简直毫无人性,丧心病狂。说着说着,刘健的眼睛红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老贺看着刘健为自己女儿的事这么义愤填膺,还掉下眼泪,又回想起这两天他每天不辞辛苦地过来帮忙,心里觉得很过意不去,便伸出手拍了拍刘健的肩膀,表示感谢。
随着侦查工作的逐步深入,警方越来越觉得这起案件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因为一些细节显示凶手对受害者家庭的情况比较熟悉。于是,他们决定沿着这条线索继续追查。
7月25日那天,警方专门找到老贺,告诉他萌萌被害的案子很可能和熟人有关,让他仔细回想一下最近一段时间,身边有哪些人来往比较密切,然后把名单提供给他们作为参考。
当天下午,刘健和厂里的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看望老贺。老贺就把警方刚才的判断告诉了他们,三个人坐在客厅里,开始讨论起这个话题。
在讨论的过程中,刘健总是积极发言,他一会儿同意警察的分析,说确实有可能是熟人干的,一会儿又提出不同意见,说也可能只是外地流窜犯作案。他边说边条理清楚地分析自己的理由,说得有板有眼,让人觉得他思考得很周到。
就在刘健滔滔不绝地讲着他的观点时,老贺忽然插了一句,如果真是熟人作案,那你刘健也算得上嫌疑人之一。
刘健听到这话,整个人顿时愣住了,手里端着的茶杯差点滑落下来,脸色也变得有些苍白。
老贺留意到刘健的反应有些反常,但因为自己还沉浸在丧女之痛中,心思恍惚,所以并没有往深处想。没过多久,刘健就找了个借口,说单位里还有点急事要处理,便匆匆告辞离开了。
案发第四天,警方成功锁定了凶手,并将其抓捕归案——正是老贺的同事刘健。
这个消息传开后,老贺的同事们全都惊呆了,就连老贺本人也觉得难以置信。大家平时都觉得刘健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从来没想过他会是杀人凶手。
刘健的外貌并不凶恶,反而给人一种温和的感觉,他长着一双大眼睛,平时打扮得也挺时尚,看起来完全不像会做出这种事的人。谁能料到,在这张看似善良的面孔下,竟然隐藏着一颗魔鬼般的心。
刘健被捕后,警方在他家中搜查时,发现了萌萌丢失的内衣和内裤。这些物证确凿无疑,刘健面对铁证,只能对杀害萌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他的犯罪记录远不止这一起。警方在侦破过程中注意到,刘健杀害萌萌的手法,与过去七年里发生的几起奸杀案非常相似,这引起了他们的警觉。

于是,警方开始深入调查,调出那些旧案的档案,将案发现场留下的体液样本等证据,与刘健的DNA进行比对。经过一个星期的紧张等待,比对结果终于出来了,一切都匹配上了。刘健正是那些连环奸杀案的真凶。
刘健出生于1977年,在石家庄长大,初中毕业后就去参军服役,1997年退役后,被分配到一个公家单位工作。
在单位里,他表现得勤奋认真,为人温和,和同事们相处得还算融洽。他从来不计较工作的多少,总是任劳任怨,只要单位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总能看到他的身影,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可靠的人。
刘健的第一次作案发生在1999年4月。那天下班后,他像往常一样独自在家,一边喝着酒,一边翻看着手里的黄皮书小说。
酒精的作用让他越来越兴奋,单纯看书已经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他开始渴望真正去实践那些情节。
那一天,刘健终于忍不住了。他走出家门,在街上闲逛,寻找合适的目标。很快,他注意到一个穿着裙子的年轻女人,正骑着自行车回家。他紧跟在后面,一直跟到一栋旧楼里。
女人在车棚停放自行车,正弯腰锁车时,刘健突然扑上去从背后抱住她,一只手紧紧捂住她的嘴和鼻子。女人挣扎了几下,因为缺氧昏了过去。
刘健看着她,没有一丝害怕,反而觉得兴奋。他用事先准备好的丝袜用力拉紧。五分钟后,女人没了呼吸。
看着一动不动的女人,刘健脑中浮现出小说里的情节,那些夜里反复出现的场景,现在要在这里上演了。他粗暴地撕开她的衣服,对她进行了侵犯。
这次犯罪没有让他恐惧,反而释放了他内心的冲动,让他感到满足和开心。从此,刘健走上了一条残忍的犯罪道路。

在刘健家中缴获的黄色书刊
2000年9月,刘健又犯案了。在那些黄色书籍的影响下,他的内心再次失控。
那天加班后,他在一个小摊上喝了瓶啤酒和一碗炒面,吃完骑自行车慢慢回家。路过北国商城附近时,一个漂亮的身影吸引了他,酒精也刺激了他的欲望。
那个女人叫吴丽,25岁,是商场售货员,那天也加班晚归。吴丽每天走这条路,没太警惕。刘健骑车保持距离跟着她。
在一个僻静地方,刘健见四下无人,加速撞倒她。吴丽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拿起砖头砸在她头上,她当场倒地。刘健把她拖到更暗的地方,对她进行了侵犯后勒死。
当时警方侦查手段有限,现场也没有监控,他犯下两起案子后,仍没被抓到。刘健继续逍遥法外。
从2000年到2003年,他没再作案。不是收手了,而是那段时间他结婚了,还生了个儿子。
本可以继续正常生活,但受那些书籍影响,他对妻子提出一些奇怪要求,妻子不配合,他没地方发泄,又开始犯罪。
因为警方已注意这些案子,他不敢找上班的年轻女人,而是针对一些失足妇女,用高价服务为诱饵,把她们骗到偏僻处杀害。由于她们工作的性质,没人报案。
2003年,因为家庭琐事,刘健和妻子吵架,一气之下出门,正好遇到一个11岁女孩上学。看到女孩漂亮,他内心又起了念头,骗她跟他走,带到荒野处残忍杀害,然后抛尸。
案子越来越多,当地公安高度重视。刘健担心被抓,消停了一阵。直到2005年工作变动,去了老贺的单位。老贺比他大19岁,但两人爱好相同,而且都喜欢喝酒,他俩成了忘年交。
一次,老贺请刘健回家吃饭,看到老贺女儿萌萌长得可爱,刘健心里开始不安分。饭后,他假装离开,其实在附近等着。夜深时,大家都睡了,他从窗户潜入萌萌房间,将她杀害。
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和审讯,案件侦查终结。刘健被捕。在四本厚厚的侦查卷宗中,记录了他的所有罪行。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6年,刘健一共犯下八起罪案,杀死6人,重伤2人。

看完那些侦查和审讯他的四本卷宗,就能明白,这个身高170厘米、长着一双大眼睛的刘健,是个多重性格的人。
在单位里,他不争不抢,口碑不错。同事觉得他工作踏实,见到邻居也总是笑着打招呼。可一到家里,他就和母亲、妻子吵得没完没了。等他预谋作案的时候,就变得特别可怕。他的作案手段之残忍,让人难以想象。
死在他手下的女性,最小的11岁,最大的30岁。每个受害者身上都满是伤痕。他作案时常常带着木柄铁锤、小刀或长木棒,先把人击晕,然后杀人并侵犯。
刘健犯案七年才落网。从笔录看,他的作案很隐蔽,还有反侦查的本事。他多在深夜下手,目标是单身女性,通过跟踪或诱骗把人带到僻静处,确保周围没人再动手。就算有人发现,他也能成功逃脱。
刘健爱喝酒,每次作案前都喝过酒。笔录里他说,酒精会让我失去理智,没法控制自己。
2007年4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健死刑,立即执行。5月,刘健被执行死刑。
刘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那些被夺走的六条生命再也回不来了,受害者家属的痛苦也无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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