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校在职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教育生态,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禁止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事宜,重申并明确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相关主体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家中、校外场所开展有偿补课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
4.严禁违规占用、使用学校场地、设施、器材等资源开展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相关人员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教师,我校将联合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我校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线索。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具体事实、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处理。我校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