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落实省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办字〔20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落实省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邢台市落实省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交付棚户区改造安置房6904套,优先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供电能力薄弱住宅小区提升工程。完成35个供电能力薄弱住宅小区改造,保障居民用电稳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便民工程。在市主城区、县级市城区及县城新增智能回收设施75组以上,提升可回收物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420公里,改善农村出行条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农村物流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28个,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5条;建成县域快递物流中心5个,力争县域快递物流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和体育场地改造提升工程。完成5070间护眼教室改造,完成50所中小学校体育场地新建升级改造,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完成全市约100万名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开展脊柱健康知识宣传,培训医务人员,对脊柱侧弯学生提供自愿性干预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八、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工程。新增1个托育服务连锁品牌,扩大普惠托育供给。(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九、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市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实现目标人群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乡村医生队伍培训工程。对1000名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完成线下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育标准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6家,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350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二、 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对我市符合条件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市妇联)
十四、“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积极培树五星级河北福嫂,培育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驿站,开展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450场。(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就业促进工程。组织现场招聘活动92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9850人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23325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176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七、体育惠民工程。提质扩容体育公园5个,建设提升街边球类场地5个,更新维护健身路径570条,实现足球、篮球、乒乓球、棋牌项目联赛市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八、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和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3.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九、法律援助扩围提质工程。为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4700件以上,案件质量合格率达98%。(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十、人口管理服务便民工程。实现新生儿出生登记、户口迁移、身份证申领等17项人口管理业务省内通办,提升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市有关单位定期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有关单位要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优化项目管理,强化工程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主动与县(市、区)衔接,强化业务指导,扎实推动工程有序实施。各县(市、区)要健全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项工程目标任务力争202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