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1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沈光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源自:邯郸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