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
磁县友谊南大街(滏阳桥北路段)
磁县磁州路(肿瘤医院路段)
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
磁县丛峰线与Y159乡道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三、固定式区间测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
磁县S222省道100公里800米至S222省道102公里(磁县都党乡台子寨村至石场村路段)
磁县S222省道102公里至S222省道100公里800米(磁县都党乡石场村至台子寨村路段)。
抓拍违法行为:
各类机动车超速的违法行为。
以上执法取证设备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启用。
特此公告
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