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石家庄市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增强我支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现将《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起止时间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7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43号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政策法规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sjzxf119_fazhike@126.com。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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