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关于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若干)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德良好、公道正派、敬业勤勉,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3、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4、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金融、保险、运输、建设工程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考虑;
5、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纠纷,能够为调解付出时间、精力;
6、能熟练使用电脑等信息化设备。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附件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经验和专业水平的文件资料(任职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名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永真
联系电话:0311—85016862
报名邮箱:tlfysf@163.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四、任期
特聘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续邀;我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不再续邀。
五、报酬待遇
调解员薪酬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根据工作情况确定补贴金额。
附件:特邀调解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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