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始建于2001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力争让每一位毕业生都带着工作经验进入社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身体条件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及相关消息。
四、录取规则
1.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优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进档考生总分(含优惠分)相同时,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成绩。
4.在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5.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于2026年2月10日9时至2月12日17时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免试录取相关要求、公告详见我校网站。
五、学费及其他
1.学费:详见附件1;
2.住宿费:根据住宿户型的不同,费用为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每年3700元/人,资助标准分为3档(一档每人每年26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二档为每人每年3700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三档为每人每年48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4.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学校将积极配合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材料。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岗上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东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渠北路88号
招生咨询电话:0311-69097088 0311-69097099
学校网址:https://www.sjzcsjj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