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禁而不止”困局:石家庄烟花爆竹治理需从“纸面”落到“地面”
春节刚过,石家庄的街头巷尾或许还残留着些许“年味”的期待,但部分县市区等多地发布的严厉“禁放令”下,这份期待本应被安全与环保的理性所取代。然而,现实却是“喇叭天天喊,警车天天跑,烟花照样放”。这种“禁令”流于形式的现象,不仅消解了政府公信力,更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国务院安委办近期通报的江苏、湖北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如同警钟长鸣,提醒我们必须正视当前管控工作中的“软肋”,将禁放工作从“口号式”宣传转向“实锤式”检查。
一、现状:禁令高悬,为何“禁而不止”?
石家庄市及下辖的各县市区等地,每年都会发布详尽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些通告通常明确了禁放区域(如主城区、人员密集区)、禁放时段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从文件上看,制度不可谓不严,责任不可谓不清。
然而,在执行层面,却往往陷入“重宣传、轻检查”的怪圈:
1. 宣传的“疲劳轰炸”:春节期间,社区广播、流动宣传车不间断播放禁放规定,确实做到了“人人知晓”。但当宣传的音量盖过了执法的力度时,公众容易产生“法不责众”或“只是说说而已”的错觉。
2. 巡查的“形式主义”:警车、城管车在街道上巡逻,更多起到的是震慑作用,而非实质性的查处。一旦缺乏便衣巡查、定点蹲守和快速反应机制,违规者便极易钻空子,在监管盲区或夜间进行燃放。
3. 源头的“灰色供应链”:正如相关研究指出的,单纯禁止燃放而不切断源头,无异于扬汤止沸。当前,部分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仍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黑窝点”,甚至出现了线上引流、线下交易的隐蔽模式。只要买得到,禁放就难以彻底。
二、根源:为何检查会“失之于软”?
“轻检查”并非因为相关部门不重视,更多时候是陷入了治理能力的瓶颈:
1. 执法资源有限与违规行为分散的矛盾:春节期间,违规燃放行为具有突发性、分散性和短暂性。警力、城管力量有限,难以覆盖全城每一个角落。往往是这边刚制止,那边又响起了鞭炮声,导致执法效率低下。
2. 取证难、处罚难:燃放行为往往瞬间完成,且燃放者多为图一时热闹,缺乏固定证据的意识。即便发现,多为口头警告,鲜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地方条例进行实质性罚款或拘留的案例。缺乏痛感的违规成本,自然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3. 传统习俗与现代法规的冲突:部分市民仍抱有“不放炮不算过年”的旧观念,对禁放令缺乏内心认同。在人情社会的背景下,执法人员在面对熟人、邻里违规时,有时碍于情面,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破局:构建“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要让禁放令“长牙带电”,必须摒弃单一的末端管控,转向全链条的综合治理。
1. 强化源头“堵”截,切断供给。
严查非法经营:正如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的,对所有零售店(点)开展“拉网式”排查。不仅要查持证经营,更要查是否“下店上宅”、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在店外摆放。对废弃厂房、闲置院落要重点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窝点。
切断物流渠道:督促物流、快递企业落实“实名制”和“验视制”,严禁寄递烟花爆竹。利用信息化手段追踪流向,对违规运输行为“露头就打”。
2. 压实属地责任,激活“神经末梢”。
发挥基层力量:禁放的“最后一公里”在社区和物业。应明确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要求其加强小区巡查,及时劝阻燃放。对管理不到位的物业进行通报或处罚。
推广“网格化”管理:将禁放责任细化到每一个楼栋长、每一个志愿者。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形成“全民共治”的氛围。
3. 坚持“零容忍”执法,形成高压态势。
公开曝光与顶格处罚:对查获的违规燃放、非法销售案件,不仅要依法处罚,还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科技赋能巡查:利用高空瞭望、无人机巡查等技防手段,弥补人力巡查的不足,实现对重点区域的24小时监控。
4. 探索“疏堵结合”,满足文化需求。
在严格禁放区外,可探索在远郊或特定区域设立临时集中燃放点,或由政府组织大型焰火晚会,满足市民的节日仪式感。
大力推广电子鞭炮、光影秀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通过文化引导,逐步改变市民的消费习惯。
四、结语
“我们不是要消灭年味,而是不让年味变成‘年危’。”这句来自基层应急干部的话,道出了禁放工作的真谛。石家庄的禁放令,不能止步于喇叭里的“喊话”,更不能满足于警车的“路过”。
面对人口密集区域的安全压力,唯有拿出“拉网式”排查的决心,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硬措施,对违规行为“零容忍”,才能真正筑牢安全防线。让禁放令从“纸面”上的文字,变成地面上的红线,这既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考验,更是对每一位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