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4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银龄讲学计划2026—2027年鹿泉区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2.银龄讲学计划2026—2027年鹿泉区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现公开招募2026—2027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坚持“急需、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范围
鹿泉区乡村学校中编制短缺、专业结构性缺编的学校。
三、招募方式
区教育局统筹招募乡村学校所需讲学教师。招募单位要从各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面向全区公开招募。
四、招募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科任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招募岗位
(一)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单位对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二)岗位需求
具体见《银龄讲学计划2026—2027年鹿泉区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4日。
2.报名方式:在育才中学和获鹿中心校、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设报名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符合招募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填写《银龄讲学计划鹿泉区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根据选报岗位,将填写好的《银龄讲学计划鹿泉区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职称证书、退休证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相关文件、原单位出具的师德情况材料、填报的荣誉证书)提交给招募单位负责人员。各报名点咨询电话附后。
(二)审核遴选
招募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在征得落选人员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三)公示公布
招募单位对通过遴选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四)签订协议
学校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五)上岗任教
学校按照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秋季开学前上岗,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七、待遇保障
(一)经费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每人每年发放19300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及各校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教师聘用所需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区乡两级分别负担。乡镇辖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各乡(镇、区)财政负担。
政策保障
各学校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如有必要可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九、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鹿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鹿泉区育才中学报名点设在育才中学(鹿泉区环抱北路1号)综合楼二楼教导处,咨询电话:13931165153;
鹿泉区获鹿中心校报名点设在实验小学院内中心楼1楼卫生室,咨询电话:69122160;
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报名点设职业教育中心图书馆楼2楼201办公室,咨询电话:69122617。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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