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兰迪(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梁燕飞律师持续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对于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深入研究,不仅做公益普法,而且对每一个代理的案件认真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协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本文主要介绍梁燕飞律师、武圣才律师曾代理的申请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
申请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旨在保护因精神、智力障碍或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申请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状态,并为其确定监护人,从而确保其人身、财产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
法律定义与适用对象
1.1 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是有区别的。
1.2 需要被宣告的人群
主要对象包括:精神障碍患者
因疾病导致能力丧失的成年人
处于植物生存状态的人
2.1 对被监护人权益的终极保障
宣告程序是设立监护的前提。一旦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将依法为其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管理财产、进行诉讼,从而系统性地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实践中,许多家庭因成员丧失行为能力而陷入困境,宣告程序能解决一系列实际问题:
· 财产管理权:例如张先生因脑出血昏迷,家人无法取出其银行卡资金支付治疗费用。通过宣告其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即可合法行使财产管理权,保障治疗
· 医疗决策与签字:监护人可为被监护人办理入院、手术签字等医疗决策
· 处理日常事务:代为办理银行卡挂失、密码重置、退休金领取、入住养老机构等事务
宣告行为使相对人知晓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避免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无效交易,从而减少纠纷,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 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预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当本人丧失行为能力时,意定监护协议生效,但此时仍需通过司法宣告程序认定其行为能力状态,意定监护人才能真正依据协议履职,实现“未雨绸缪”的安排。
上海兰迪(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梁燕飞律师、武圣才律师办理王某1(申请人)申请宣告王某(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例:
王某1
特别程序
判决日期:
2024年8月19日
案件关键词:
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
受理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申请人王某1为被申请人女儿,被申请人王某的代理人为被申请人妻子董某,申请人提出申请事项:1、申请宣告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指定董某为被申请人王某的监护人。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董某与王某系配偶关系,二人于1986年6月5日结婚,王某1系二人独生女,被申请人王某2022年11月患脑梗死发病,至2023年7月因症状性癫痫、陈旧性脑梗死、高血压2级、抑郁状态等住院,目前属于失能状态,不能听从指令,神志不清,语言表达障碍,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对王某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指定董某为被申请人王某的监护人。
提供证据:
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申请等
法院认为:
申请人王某1作为被申请人王某的女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鉴定,被申请人王某目前无民事行为能力,故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具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应当认定被申请人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关于王某监护人的担任,申请人王某1与被申请人王某的代理人董某均同意由董某为被申请人王某的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法院判决:
一、宣告被申请人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指定代理人董某为被申请人王某的监护人。
本案适用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律师说法:
法院综合考量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后,认定指定董某为被申请人王某的监护人,既合理又合法。董某身为王某的配偶,在王某因病失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具备担任监护人的资格与条件。与此同时,申请人王某1作为王某的女儿,亦同意由董某担任监护人,这彰显了家庭成员间的共识,有助于保护王某的合法权益。故而,法院最终判决指定代理人董某为被申请人王某的监护人,旨在确保王某在日常生活、医疗护理及财产管理等方面得到妥善照料与安排。

作者介绍:


梁燕飞律师执业初期就致力于深耕家事案件,在执业期间代理的家事案件覆盖河北石家庄市各区、石家庄周县、张家口、邢台、衡水、北京、内蒙等地区;为客户拟定离婚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房产赠与协议、分手补偿协议等;通过诉讼及非诉讼的方式代理离婚纠纷、遗产纠纷、婚内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赠与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等。
同时,梁燕飞律师也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合规建议,合规方案等;为企业代理各类诉讼;为企业起草、审核合同文本等;为企业提供股权结构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落地等。
专注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逾十年,中国法学会会员,心理健康指导咨询师,恒聚创业孵化园创业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石家庄市青少年权益保护研究会社会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梁燕飞律师联系电话:15532178829

武圣才律师,毕业于唐山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专职律师,同时也是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的会员。自踏入法律行业以来,武律师凭借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在民商事诉讼及非诉领域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实践经验。他始终秉持“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的执业理念,不断在法学专业的浩瀚海洋中深耕细作,深入钻研,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最为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正面临民商事纠纷的困扰,武圣才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您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无论案件大小,武律师都将全力以赴,为您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选择武圣才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高效、可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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