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家庄市栾城区柳林屯乡康家庄村东侧约100米处,存在动物粪便长期露天堆放现象。现场未见规范的防渗漏、防雨淋、防异味扩散等污染防治设施。
该堆场毗邻村庄与耕地。受气象条件影响,周边区域不时能感受到明显异味。同时,堆场在降水条件下可能产生渗滤液,对土壤和地下水构成潜在污染风险,且易导致病媒生物滋生,对周边环境卫生和公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畜禽粪污处理的相关规定,以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废弃物处置的要求,产生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同时,依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晾晒、烘干畜禽粪便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
【版权声明】文章是为传递更多信息,无商业目的。文字和图片版权归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以“企业案例+趋势分析”为核心,打造深度、实用的财经内容。旨在服务企业决策与公众舆情,推动信息普惠与资源对接,探索媒体协同新路径,促进企业生态合理性发展。